综合新闻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主任

:护理部主任,住院部护士长,

科室成员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改进措施,指导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8、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9、负责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建议。

10、负责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11、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本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12、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13、加强抗菌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实行抗菌药分级管理,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14、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药事管理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的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可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15、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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